主旨:有關修正「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
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1年6月16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27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
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2753B號函辦理。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