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溪海國小辦理本市「106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6 年 9 月 19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71960 號函續辦。
二、本案研習訊息業經溪海國小先以網路公文函知各校,計畫(請詳參計畫書)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
(二)本案 5 場次假溪海國小舉辦,各場次時間如下:
1、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產出型工作坊 1 場於 106 年 9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辦理。
2、教學觀摩及實務研討 4 場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每場次開辦前 1 日止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開課單位為溪海國小,並依參加對象及報名順序先後決定錄取名單,額滿為止。
三、本案另包含金融基礎教育行動方案徵選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全市國小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含實習教師)可採教學團隊協同合作方式進行,各校至少應送 1 件作品參賽。
(二)徵選期限: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1 日前將參賽作品寄(送)件至溪海國小(33751 桃園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 420 號)教務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聯絡電話為(03)386-2174 分機 210 教務處呂主任。
(三)教案評選日期: 106 年 10 月 5 日進行。
四、本案參與研習人員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辦理活動之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內在不影響公務及課務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教師研習部分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五、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參加旨揭行動方案徵選獲特優之團隊教師每人核敘嘉獎 1 次,優等及佳作每人核頒獎狀 1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