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06 年 3 月 31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24706 號函暨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 106 年 9 月 4 日光小教字第 106000589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以科學競賽的實作活動,結合美勞、環保、自然科學的教學,讓學生藉由製作水動力火箭,培養自然科學的創意概念,並了解實驗變因的掌控,進而養成學生科學研究的態度及精神。
三、旨揭競賽訊息摘錄如下:
(一)時間地點: 106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六)假光明國小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小學生,分金『隼』組(36 班以上學校及私立小學)、金『鴿』組(13 班至 35 班學校)、金『燕』組(12 班以下學校)三組競賽。
(三)報名方式:請於 106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下班前至光明國小網站( http://www.gmes.tyc.edu.tw )完成報名。
(四)獎勵方式:每組取第一名(1 隊)頒發獎狀及禮券 3,000 元,第二名(2 隊)頒發獎狀及禮券 2,400 元,第三名(3 隊)頒發獎狀及禮券 1,800 元(禮券獎勵對象為參賽學生);另第一名隊伍之指導老師核予嘉獎 2 次,第二名核予嘉獎 1 次、第三名核頒獎狀 1 張。
四、當日活動指導(帶隊)教師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准予於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內在不影響公務及課務之下,擇期覈實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