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用連結

cpes 1 3 2 4 5 6 7 8
公告 鍾逸姍 - 人事室 | 2022-03-31 | 點閱數: 122
主旨: 轉知苗栗縣政府有關 111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該縣服務作業說明,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 111 年 3 月 25 日府教務字第 1110057206 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作業轉任及介聘年限之規定一節,說明如下:
(一) 苗栗縣教師轉任之規定:
1、 苗栗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5 日臺人(一)字第 1000066409 號函規定:「查本部 99 年 8 月 10 日台人(一)字第 0990127500 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由同校教師轉任;至學校於上開情形外仍有教師缺額時,則宜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辦理。
2、 該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轉任之規定:經介聘他縣市作業轉入本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本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 5 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得透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可轉任校內其他類科別之教師。
(二) 苗栗縣教師介聘年限之規定:現職教師介聘係依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暨附設幼兒園現職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服務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認識中平

    1. 中平沿革
    2. 中平校旗
    3. 中平校徽
    4. 中平校歌
    5. 中平大事紀
    6. 歷任校長
    7. 歷任家長會長
    1. 中平簡介
    2. 中平願景
    3. 中平現況
    4. 中平學區
    5. 校園平面圖
    6. 交通位置圖
    1. 低中高年級
    1. 本校圖書館
    2. 台灣雲端書庫

課程與教學

學校特色

好站快速連結

[ more... ]

搜尋

:::

政令宣導專區

  • 本市自即日起推動『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可回收廚餘包括被拋棄之生、熟食物及其殘渣,含葉菜、水果、果皮及茶葉渣等;不可回收廚餘則包括硬質類、柔韌類及其他難分解之蚌殼、蚵殼、牛、羊、豬大骨、鳳梨芽冠、玉米芯、甘蔗皮、茭白筍殼、竹筍殼

行銷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