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通 報
主旨:有關本校賡續辦理106年度文康活動規劃修正補助金額為228元/人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有關本年度文康活動剩餘經費,經106年9月4日主管會議決議:同意予全校教職員工(含警衛及長期聘用之代課鐘點教師,不含短期代理(課))每人228元,依文康活動辦理方式由各處室、學年或同仁5人以上,自行規劃文康活動。
二、辦理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逾期歉難核銷)。
三、舉辦時間:依規定應利用例假日、補休日、下班時間實施。
四、活動內容:參觀、休閒等方式辦理。每人只補助一次,未參加者視同放棄。
五、本活動於結束後依規定檢附下列資料,由領隊負責辦理核銷事宜:(一)活動計劃及參加者名冊。(二)活動照片。(三)有關住宿、餐點、車資、禮品、保險費等正式發票或收據(免用發票者須蓋有免統一發票編號之商店章戳及商店負責人私章)。
六、檢附相關表件,餘詳見本校文康活動實施計畫。
此 致
各處室(教務處、學務處、輔導室、總務處)
各學年(科任、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
人事室 敬啟
1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