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 110 年 12 月 8 日府勞檢字第 1100317183 號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10 年 11 月 30 日勞職衛 1 字第 1101060521 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夜間工作職業安全衛生,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健康及降低職場暴力之風險,職安署爰依據相關研究、國內外文獻及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訂定旨揭指引,以供事業單位依實務狀況運用。 |
三、 | 旨揭指引之電子檔置於職安署網站/法規專區/指引/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項下(網址: https://www.osha.gov.tw/1106/1251/28996/),請貴校協助宣導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