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 9 月 6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01 號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檢送公告影本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 110 年 9 月 13 日府衛疾字第 1100226872 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境外移入 Delta 變異株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年 9 月 3 日起,強化桃園市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請民眾落實遵循。 |
三、 | 旨揭公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公告項下查詢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