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 106 年度第二階段推動讀報學校實施計畫主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四年計畫-106 年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請詳參計畫書)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各市立國中小及市立高中。
(二)實施期程: 106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29 日。
(三)實施讀報學校至少選定 1 個班級實施讀報教育,且該班級需於每週實施 40 分鐘以上讀報教育之相關教學活動;授權學校或教師以專業自主決定讀報推行的報紙種類,原則上需以適合指導學生閱讀及語文教學活動為主,每班限補助 1 份報費。
(四)評選標準:
1、本市「UP 5-39 愛進偏鄉、語文扎根計畫-讀報方案」39 所國小之班級(名單如附件),全校每班級優先補助 1 份報費。
2、國小 6 年級各班優先補助 1 份報費。
3、該校通過閱讀種子教師認證超過十分之一者,列入優先補助對象。
4、其他各公立國中小及市立高中,核實補助讀報教育報費。
(五)申請時間及方式:請務必於 106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前上網完成填報作業,未填報者不予受理(填報網址: https://goo.gl/forms/jK89hSUnqSSmaKyL2),並請各校於 106 年 9 月 8 日前將申請表及計畫核章紙本(UP 5-39 學校及國小 6 年級只須送申請表)寄(送)達大溪國中,逾期不予受理,俾利後續審查作業,俟審查後另函公告各校核定班級數;另各校讀報教育計畫可參考範例(如附件)。
三、本案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各校推動人員,敘獎名額比例為核定班級數之 20%各給予嘉獎 1 次、 10%各給予獎狀 1 張(四捨五入)。
四、檢附旨揭計畫及申請計畫範例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