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110 年 7 月 6 日經地企字第 11006601270 號函暨本府工務局 110 年 7 月 8 日府工施字第 1100168811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針對中央單位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辦理地質法、土地管理、開發審查、環境保育、教育推廣等業務人員需要,規劃於 110 年 8 月 18 至 19 日辦理旨揭研習班,課程共計 2 天、 11 節課,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1 。 |
三、 | 本次研習人數上限 90 人,依報名順序錄取;為鼓勵女性參與環境、能源與科技領域資訊學習活動,本研習班將保障三分之一女性名額,請優先薦派女性人員參訓;如報名人數未達 30 人則取消辦理。 |
四、 | 本案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研習所需訓練費用由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負擔,惟參訓人員之交通費、膳雜費等,由派訓機關依「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於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二) | 研習期間提供膳宿、講義等,遠程 9 限居住臺東、花蓮、離島)地區參訓人員得提前一天到達提供住宿,惟請於報名表內註明。文具用品、環保杯及盥洗用具(毛巾、牙刷、牙膏等)請自備。 |
(三) | 參訓人員於課程結束後核實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另為顧及講座及受訓人員安全,請依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訂定之停課作業準則(詳如附件 2)辦理。 |
(四) | 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交通路線資訊詳如附件 3 。 |
五、 | 本研習班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示辦理,如因疫情影響致取消辦理研習,將另行通知參訓人員。 |
六、 | 本案請於報名截止日期 110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報名表(詳如附件 4)以電子郵件(wiwy0405@moeacgs.gov.tw)或電傳(02-29453697)方式,逕彙送至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憑辦。 |
七、 | 本案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詢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報名窗口梁劭瑋先生,聯絡電話: 02-29462793 轉 2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