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桃園市 106 年祖父母節-祖孫嘉年華」活動,惠請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踴躍參加 |
說明: |
一、 | 為喚起國人重視家庭世代間關係、孝道及敬老尊賢等傳統倫理觀,彰顯祖父母對家庭、社會的貢獻與重要性,教育部自 100 年起將每年 8 月第 4 個星期日訂為「祖父母節」。 |
二、 | 本中心為響應祖父母節,特於 106 年 8 月 27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假本市大溪高中體育館(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 641 號)辦理旨揭活動,並規劃精彩節目表演、祖孫創客闖關、舒活美食、健康諮詢、樂齡學習中心成果展示及好禮摸彩等活動,內容豐富,開放市民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