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 109 年度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魏氏兒童智力量表第 5 版錯誤類型說明研習」一案,請通知貴校相關人員(如附件)務必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 109 年 9 月 8 日東門北特字第 1090007197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時間 109 年 9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10 分,下午 1 時進行未通過者補考;研習地點:東門國小綜合大樓 2 樓視聽室(地址: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三、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9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四、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 1 年內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五、東門國小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並請務必配合學校防疫措施,配戴口罩、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手部。
六、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