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 109 年 8 月 19 日交安字第 1095010533 號函辦理。
二、為讓民眾知悉相關路口安全規定及大執法日期,請貴單位協助自 109 年 8 月 20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30 日,依據交通部加強宣導重點利用可運用各宣傳通路,如電視廣告、電視跑馬訊息、電視節目、廣播廣告、廣播節目、電子字幕機、資訊可變標誌、臉書、 line 及網站、講習、活動等,密集加強宣導與輪播,詳請參閱附件「『9 月 1 日路口安全大執法』前置宣導配合事項」。
三、檢附交通部來文及「『9 月 1 日路口安全大執法』前置宣導配合事項」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