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8 月 29 日桃教中字第 1080071499 號函辦理-同意完成銘傳大學辦理的 108 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 6 學分加 2 分,最高採計 8 分。
二、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修習本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本校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最高可抵免 6 學分。
三、第二階段培訓期間自 109 年 6 月 30 日至 109 年 9 月 23 日,研習時間採每週二、週四晚間、週日白天及晚間。培訓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
四、即日起受理網路線上報名 https://reurl.cc/qDkD73 或至本校網址 https://web.mcu.edu.tw/ 點選 [推廣教育] 課程總表的學分班選項,洽詢專線(03)3593856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