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109.4.9「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議決議」辦理公告。
二、 經會議決議:
(一) 轉出辦理方式:
1. 學期中及寒暑假上班期間家長得隨時申請辦理,惟為利學校掌握轉入缺額,惠請家長原則上於寒暑假開始一周內提出申請辦理。
2. 學生監護人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轉出後,完成校內轉出離校程序,持本校轉學證明書3日內向轉入學校申請轉入,學生確實轉入後結案。
3. 需備文件:完成異動之學生戶籍資料、監護人(父母親雙方) 身分證明文件。
(二) 轉入辦理方式:
1. 非管制年級(5、6年級):學期中及寒暑假上班期間家長得隨時申請辦理,惟為利學校掌握轉入缺額,惠請家長原則上於寒暑假結束前一周提出申請辦理。
2. 管制年級(1~4年級):學期中只接受登記文件繳交,並於寒暑假期間審查全戶設籍、居住事實資料及學童設籍時間先後排序,依實際缺額統一辦理轉入,錄取生請先向原校申請轉出,持原校轉學證明書再向本校報到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