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 109 年 3 月 27 日「教育部通報」(各級學校集會活動辦理及校園防疫措施) 1 份,請學校務必落實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7013 號函辦理。
二、請詳閱旨揭教育部通報,本案重點如下:
(一)校園集會活動參加人數應有所限制,室內超過 100 人以上、室外超過 500 人以上的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
(二)針對 100 人以上大班授課或活動,學校應改善授課環境(如拉開座位間距及維持室內通風等)並調整授課方式(如採分班/梯上課及遠距教學等);針對通風不佳課室、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也需優先改善;另校園餐廳應保持環境空氣流通與換氣良好。
(三)室內 100 人以下、室外 500 人以下的集會活動,應依據以下 6 項指標「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活動持續時間」及「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先行評估,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建議應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
三、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 https://www.tyc.edu.tw/)/「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