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09 年 4 月 5 日「教育部國教署通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連假結束師生返校之防疫注意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降低因連假期間部分師生掃墓及出遊致返校後造成防疫破口之風險,請各校(園)依旨揭通報確實加強辦理以下事宜:
(一)進行全校性消毒清潔,於上課期間維持場域良好通風。
(二)於師生返校或返回宿舍的第一時間,嚴格執行師生健康監測。
(三)於師生返校後再次進行全校性衛教宣導,並蒐集師生於連假期間旅遊、聚會與其他集會活動等軌跡與健康紀錄,以利日後可能須配合疫情調查之用。
(四)請提醒師生及家長,在連假結束返校的 14 天內,務必提高老師及學生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並每天量測體溫。如發現身體不適,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並即時通報學校(園)。
二、考量連假期間民眾互動頻繁,且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防疫安全,請各校督導教職員工生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國內 11 處人潮眾多的觀光景點或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者,應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或到校時則務必配戴口罩,請與渠等人員委婉溝通說明,避免標籤化及引發恐慌。
三、倘若要在家自主健康管理者,學生依請假相關規定辦理,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教職員工則依照請假規則辦理,私立學校教職員工,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
四、各校調查教職員工生清明連假旅遊及活動表留校備查即可,惟為利本局掌握師生於連假期間旅遊及活動等人數,請各校於完成調查後,上網填報(填報網址: https://forms.gle/HBCDw1HJ8sJTkX4cA )人數紀錄。
五、檢附「教育部國教署通報」及「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清明連假旅遊及活動調查表(範本)」各 1 份,倘若各校已先行調查者,則無須運用本局範本再次調查。
六、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 https://www.tyc.edu.tw/)/「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項下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