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局 109 年 3 月 19 日桃勞障字第 1090023868 號函辦理。
二、勞動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許可設立庇護工場(共 11 家),除 109 年新設 2 家尚未揭牌營運及另有 2 家庇護工場配合醫院防疫須暫停營業,尚有 4 家食品烘焙、 2 家洗衣工場及 1 家蔬菜工場仍繼續營運中。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家庇護工場營業困難,亟須各單位,本於照顧身障者,協助庇護員工維持基本生活。
四、庇護工場員工係經勞動局委託專業職業輔導評量認定無法獨立在一般職場工作者,認定程序嚴謹,因工作能力受限,調理飲品工序較為耗時,且庇護工場非連鎖企業,原物料進貨批價略高於一般便利商店,致零售及飲品(咖啡類)訂價也略高於便利商店。
五、本局「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庇護商品 easy 購」(網址: http://easygo.tycg.gov.tw/)相關商品均有上架樣品,歡迎貴單位踴躍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