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6 日臺教文(六)字第 1090029579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與美國馬里蘭州教育廳簽訂合作備忘錄,將引進我合格教師赴該州中小學擔任雙語融入式課程教師。 109 年該州喬治王子郡學區( PGCPS )中小學擬徵聘 2 名華語教師,聘期自 109 年 8 月 17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薪資比照該州正式教師薪級,由美方全額支付,另由教育部補助機票款(上限 1,530 美元)及教材教具費 300 美元。
三、檢附教育部 109 年補助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 109017T 號通告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網址: https://ogme.edu.tw/Home/world_List_edu/SCPA ),有意申請者,請至該網頁查詢,並於「華語教學人才庫」註冊登錄。
本通告 3/20 內容更新調整如下:
(一)擬聘教師數部分,加註華語文教師及以華語文教授科學/數學之教師各 1 名。
(二)該學區任用的必要條件,刪除第 4 項:「有教授中小學相關英語課程之經驗且可提出書面證明者」、調整第 5 項:「具備有效之中小學教師證,並符合申請馬里蘭州華語文『或』科學/數學教師證之資格(含申請人背景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