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結合社會公益團體共同舉辦之「第 16 屆金舵獎選拔表揚辦法」及「第 16 屆旭青獎選拔表揚辦法」 |
說明: |
一、 |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 106 年 6 月 20 日觀協立秘字第 0106000009 號函辦理。 |
二、 | 該協會為倡導社會優良風氣,選拔全國從事非行兒童或青少年輔導、社區觀護處遇、犯罪矯正以及更生保護等工作優良人員,表彰其犧牲奉獻之精神,特舉辦旨揭選拔活動。 |
三、 | 旨揭選拔活動受理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 106 年 8 月 22 日止,相關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社團法人彰化縣觀護協會( 500 彰化市四維路 69 巷 28 號),另電子檔請寄送: ch.poo@msa.hinet.net 。 |
四、 | 其他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或逕至該會網站金舵&旭青獎專區(網址: http://www.pbaroc.org.tw/link8.asp )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