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舉辦 106 年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我要說故事」徵稿活動辦法及海報電子檔各 1 份,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6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43964 號函辦理。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兒童節目製播品質與提供兒童更好的收視節目環境, 106 年度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活動,以半年一次方式評選出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之節目,並發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證書。
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106 年針對學齡前兒童及國小學童舉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我要說故事」徵稿活動,規劃包括文字、圖畫、照片、漫畫等 4 類徵稿,截稿日期為 10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