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辦理第四屆紫絲帶獎徵選辦法及相關文件 1 份(如附件),徵件日期自本(106)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06 年 6 月 14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60081294 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自 103 年度起舉辦「紫絲帶獎」徵選,激勵社政、衛生醫療、警政、教育、司法、勞政等相關業務人員士氣,歷屆辦理成效斐然,本年賡續辦理該獎項,使更多動人故事得以宣傳,促進社會大眾對反暴力議題投入與關注。 |
三、 | 旨揭活動自 106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接受推薦或自薦報名,請將報名表、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寄至電子信箱「enroll@praward.tw」,或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 6 段 488 號 6 樓第四屆紫絲帶獎徵選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