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08 年度「幸福學婚姻系列講座」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為辦理與婚姻有關議題之系列講座,協助民眾了解與婚姻相關之議題,培養正確婚姻觀念,以面對及處理未來婚姻生活可能面臨的問題,開放未婚、適婚、將婚及新婚民眾及對講座主題有興趣者參加。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辦理時間:
1、未婚及適婚系列場次: 108 年 4 月份至 108 年 7 月份,擇週六或週日下午 2 時辦理。
2、將婚及新婚系列場次: 108 年 6 月份至 108 年 11 月份,擇週六或週日下午 2 時辦理。
(二)辦理地點: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中壢婦幼館及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每場次詳細辦理地點請參考活動簡章。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首頁( http://family.tycg.gov.tw/)右上角點選「線上報名」,無法使用線上報名者,亦可現場或傳真報名,並請來電服務台確認是否報名成功(TEL : 03-3366885#28 ; FAX : 03-3333063)。
五、每場次全程參與者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教師研習時數」及「愛的存款簿學習護照」3 小時。活動當天需簽到退,未依規定簽到退者,一律不核發研習時數。
六、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