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08 年 3 月 26 日府經公字第 108007104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桃園場次訂於 108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假本市中壢區公所舉辦。
三、檢附旨揭講座議程內容及報名表如附件,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傳真至(03)582-0275 ,或寄至 wtp@itri.org.tw 。
四、講座系列課程受訓時數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五、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逕洽林子婷小姐,電話: 03-3322101 分機 5266 。
六、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