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勞動檢查處 108 年 3 月 15 日桃檢營字第 1080003694 號函暨職安署同年月 14 日勞職安 2 字第 1081007396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自主管理水準,建構安全工作環境,職安署訂於本( 108 )年 4 月分別於北、中、南部各辦理旨揭研討會 1 場次,邀請 107 年「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及人員選拔」得獎工程之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等,介紹其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作法,以作為全國公共工程主辦單位學習及仿效之參考,並鼓勵參加本年度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及人員選拔,貴校倘有辦理公共工程,請踴躍報名參加。
三、旨揭研討會自本年 3 月 26 日開始受理報名(報名網址: https://osha-pcgsaims.com.tw ),額滿為止,全程參加者將發給訓練時數證明(得抵充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7 條規定之在職教育訓練時數 6 小時),並對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學員,予以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6 小時(得於報名系統之備註欄位填入身分證字號或於現場簽到表備註欄位提供),各場次辦理日期、地點及名額如下:
(一)北部班: 108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於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國際會議廳(板橋車站大樓)(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 2 段 7 號 20 樓),名額 200 人。
(二)南部班: 108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於高雄市蓮潭國際會館國際一廳(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 801 號),名額 250 人。
(三)中部班: 108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於臺中市政府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勞工聯合服務中心 B 棟 4 樓簡報室(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 26 號 B 棟 4 樓),名額 2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