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家長您好:
恭喜您的寶貝長大了,即將邁入國小學習的成長階段。本校學區內新建大樓林立,近年來學生人數日益增加,受限於校舍容量,一年級最多僅能收八個班,因目前學區內新生人數已達飽和,無法全額錄取,依照市府「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入學所有新生都必須先行辦理資格審查,依照相關規定排定順序,公告錄取及未錄取名冊,錄取者另行辦理本校入學報到,未錄取者辦理轉介鄰校報到,請您詳閱下列說明辦理資格審查手續,以保障 貴子弟就學權益。
一、資格審查申請時間: 108 年 3 月 29 日(五),上午 8:30~11:30 、下午 1:00~4:00 或晚上 7:00~9:00。
建議家長依申請表序號參考下列時段辦理審查手續,減少排隊時間。
申請表序號係本校行政作業流水號,非錄取序號。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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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 |
時間 |
序號 |
時間 |
序號 |
時間 |
序號 |
8:30~9:30 |
1~37 |
1:00~2:00 |
112~148 |
7:00~8:00 |
223~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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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30 |
38~74 |
2:00~3:00 |
149~185 |
8:00~9:00 |
26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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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30 |
75~111 |
3:00~4:00 |
186~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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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審查申請地點:中平國小饒平館三樓
三、資格審查申請繳交資料:請依資料 1→2→3→4 順序放置(不要裝訂),為便於審查收件,請備妥正本(驗後歸還)及繳交影本,本校不提供影印服務,詳細繳交資料說明於本通知單背面。
1.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申請表(附件 1)。
2.全戶設籍資料。
3.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4.優先入學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四、資格審查申請說明:
1.資格審查申請當天僅收取繳交資料,不做實質審查,所繳交資料交由「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審查,若家長未能完整提供佐證資料而影響入學排序順位,由家長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2.學生戶籍遷入時間以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記事欄登記內容為主,若無記事內容而影響入學排序順位,由家長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3.同一戶籍有二戶以上登記入學或其他特殊情形者,請填寫特殊狀況審查申請書(附件 2)。
4.學生戶籍如果在學區內有變動,以最先入籍之日期資料為準;若曾遷出學區外,則以最近入籍之日期資料為準,請填寫特殊狀況審查申請書(附件 2)。
5.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若事前未報備或未依規定日期參加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審查。新生報到截止後,如有公布錄取而未報到之學生,經學校聯繫後於規定期限內仍未報到之缺額,則本校可由備取名額依序補實,當事者不得提出異議。
五、錄取順位:學童全戶設籍於學區內並有居住事實者,除優先入學外,餘依學童的設籍時間先後順序分發入學,設籍較久者為先,錄取至額滿為止,超額新生將依家長意願轉介至鄰校大崙國小、上大國小、頭洲國小、高榮國小或復旦國小就讀,得不受學區限制。
六、如有任何疑問或要到他校、國外就讀,請洽(03)4902025 轉 220(註冊組蔡老師),其它相關總量管制訊息可參考本校網站http://www.cpes.tyc.edu.tw/學校佈告欄。
(請備妥正本<驗後歸還>及繳交影本,本校不提供影印服務)
繳交資料序 |
應繳資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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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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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戶設籍資料 |
□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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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
自有 房屋 |
□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 107 年度房屋稅單影本 |
非自有房屋 |
□ 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正本 □ 法院公證房屋租賃契約證明正本 □ 法院公證無償借用證明正本 □ 一般房屋租賃契約,加填「不定期家訪同意書」(附件 3) □ 最近三個月內之水費、電費或電話費收據,加填「不定期家訪同意書」(附件 3) □ 無法提供上列資料者請加填「特殊狀況審查申請書」(附件 2)及「不定期家訪同意書」(附件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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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優先入學證明文件 |
□ 區公所發出之 108 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 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 學生本人重大傷病卡 □ 父母親雙亡證 □ 親兄姐在本校就讀一~五年級證明(請事先向兄姐之班級導師申請) □ 鑑輔會安置公文 □ 本校現職教職員工子女證明 |
新生入學作業時程
(時間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學校網站/學校佈告欄)
時 間 |
內 容 |
說 明 |
108.03.29(五) |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申請 |
地點:本校饒平館三樓(學生不用到校) |
108.04.10(三) |
補繳證件最後期限 |
逾時視同放棄入學本校之資格 |
108.04.12(五) |
公布錄取、備取及未錄取名單 |
公告於本校門首與網頁 |
108.04.19(五) 108.04.20(六) |
「已錄取」新生辦理入學報到 |
地點:本校饒平館二樓(學生不用到校) |
108.04.29(一) |
經審查錄取之未報到學生補報到最後期限 |
逾時視同放棄入學本校之資格 |
108.05.01(三) |
公告未報到學生缺額數。 |
公告於本校門首與網頁 |
108.05.02(四)以後 |
備取新生依序遞補及辦理轉介手續 |
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學生不用到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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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編班及導師編配 |
於新生報到時發通知單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