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與學校今年度若有辦理「評選、評分」之需求,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修法辦理。
二、因應近期招標文件與招標作業修正,透過去年度採購稽察缺失釐清執行疑慮,謹訂二月份舉辦相關培訓:
1.二月十五日「財物、勞務採購四十大疑難與案例解析專班」
2.二月廿一日「以三十大案例解析-異議、申訴、調解、仲裁、採購爭議」專班
3.二月廿七日「民國 108 年評選決標專班-最新修法、最有利標、評分及格最低標」專班
三、詳細課程資訊與報名參訓簡章,請您詳閱附件說明。
四、官網 http://WWW.CLPTC.COM 提供報名表下載。
五、全程參與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景觀師、經濟部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