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 106 年 6 月 12 日府社團字第 106013085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基金會海外服務工作團自民國 85 年開辦,派遣符合夥伴國家需求之志工赴駐地服務,迄今共計已派遣 697 人次遠赴 38 個國家服務;服務項目涵蓋教育、資訊、公衛醫療、農業、環境保護等。 |
三、 | 為吸引更多人才投入海外志願服務的行列, 106 年第二梯次志工招募甄選於 6 月 1 日開始受理報名至 6 月 30 日截止。 |
四、 | 本案報名資格如下: |
(一)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20 歲(男需役畢或免役)。 |
(二) | 學(經)歷:國內外大專畢業(或倘無大專學歷但具 5 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
(三) | 志工需求專長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或能力證明。 |
(四) | 其他專業及語言能力資格請詳參附件報名簡章。 |
五、 | 相關報名資訊請至國合會海外志工入口網站(http://web.icdf.org.tw/ICDF_VOLUNTEERS/PubVT),或逕洽本案承辦人洪志誠先生 02-28732323 分機 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