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07 年 8 月 27 日桃社團字第 10700722271 號函及本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107 年 8 月 20 日桃市藝設推字第 1070003159 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於 107 年 9 月 27 日(星期四)至 10 月 14 日(星期日)假桃園展演中心舉辦。展覽期間將召募熱愛藝術之志工協助旨揭活動,以提供參觀民眾導覽服務及其他展務相關協助,讓民眾以更多元及更深入的角度欣賞「桃園科技藝術節」。
三、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承辦人于禎文,電話:03-3170511 分機 8303 。
四、檢附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函文影本及招募簡章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