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3 月 7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14700 號函辦理。
二、依計畫中辦理創客教室(創客夏令營),讓孩子有實際體驗操作工具、動手完成一件作品,讓孩子在創客教室裡的學習,可以透過實作獲得自我成就感與自信心。
三、旨揭創客教室摘錄如下(詳見附件報名表):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現在學 3-6 年級學生(30 人)。
(二)辦理日期: 7 月 11 日~7 月 13 日。
(三)課程內容、時間及地點依報名表辦理,每人限報 2 梯次 為原則,額滿時依傳真時間先後順序為準。
四、請鼓勵學生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