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假本市大溪高中體育館辦理「桃園市 107 年祖父母節慶祝活動-祖孫嘉年華」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3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70061395 號函辦理。
二、為喚起國人重視家庭世代間關係、孝道及敬老尊賢等傳統倫理觀,彰顯祖父母對家庭、社會的貢獻與重要性,教育部自 100 年起將每年 8 月第 4 個星期日訂為「祖父母節」。
三、本中心為響應祖父母節,特於 107 年 8 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 30 分假本市大溪高中體育館(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 641 號)辦理旨揭活動,並規劃精彩節目表演、體驗 AI 科技與機器人闖關遊戲、舒活美食、健康諮詢、樂齡學習中心成果展示及好禮摸彩等活動,內容多元豐富,開放市民闔家參加,促進家庭成員間的互動與交流,讓祖父母節成為家庭重視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