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本市 106 年 5 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警察局建議事項辦理。 |
二、 | 本案警察局於前開會報表示, 106 年 4 月因未注意車前狀態造成交通意外受傷事件共 3 件(均為自撞案件),該局將持續加強巡邏及執法勤務;並請學生及家長注意「機車防禦駕駛」之安全觀念,提醒機車駕駛人除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外,亦須留意週遭狀況(如路口、雨天、他人疏忽違規行為等),從目視及耳聽察覺,建立預判可能發生意外情境之準備心理,進而預先採取必要防禦動作以避免事故發生,以維護學生及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
三、 | 檢送交通部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印製「機車防禦駕駛手冊」電子檔 1 份(附件)或至至桃園 e 路平安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163.30.76.20/~eroad/news_show.php?news_id=63)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