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 107 年 2 月 1 日桃市體彥字第 1070107 號函暨桃園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107 年 1 月 31 日桃羽隆第 107001 號函續辦。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蘆竹羽球場。
三、比賽日期: 107 年 6 月 7 、 8 及 10 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5 月 23 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核予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或逕至教育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