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原則及本局 106 年 11 月 17 日桃教體字第 1060092469 號函辦理。
二、案內辦理研習活動如下:
(一)學校人員基本救命術指導員( BLSI )複訓課程:
1、參加人數及資格:每梯次 100 人,已具有 BLSI 初訓證書者且證書須於有效期限內,或欲更新急救知能之學校護理人員及教職員工。
2、研習時間: 107 年 7 月 2 日(星期一)、 7 月 5 日(星期四)計 2 梯次。
3、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4、研習時數:授課 8 小時。
5、詳細計畫如附件 1 及 1-1 。
(二)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課程:
1、學校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 EMT-1 )初訓課程:
(1)參加人數及資格:每梯次 80 人,市內護理人員欲取得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者。
(2)研習時間: 107 年 7 月 9 日(星期一)至 7 月 13 日(星期五) 計 1 梯次。
(3)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4)研習時數:授課 40 小時。
(5)詳細計畫如附件 2 及 2-1 。
2、學校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 EMT-1 )複訓課程:
(1)參加人數及資格:每梯次 90 人,已有 EMT-1 初訓證書且證書須於有效期限內,或欲更新知能之學校護理人員。
(2)研習時間: 107 年 7 月 3 日(星期二)、 7 月 6 日(星期五)計 2 梯次。(共計辦理 2 梯次,請勿重覆報名,擇一梯報名即可)
(3)研習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4)研習時數:每梯次授課 8 小時。
(5)詳細計畫如附件 3 及 3-1 。
(6)請錄取人員攜帶 EMT-1 證書以利送交桃園市衛生局蓋章展延。
四、本案錄取人員於研習當日請穿著輕便服裝,以利急救技術演練操作;另為響應環保,請參加研習學員自備環保杯、環保筷。
五、檢附研習課程計畫 1 份,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並適用「桃園市立各級學校護理人員請假代理人員僱用原則」。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大忠國小學務處蘇惠組長,電話:(03)3635206 分機 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