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106 年度文康活動經費申請對象,於 106.5.22 主管會議提議經校長同意放寬臨時人員也可申請運用每人 500 元文康活動經費(包括警衛、特教助理、餘額增派教師、鐘點教師、明日學校代理教師等人),請案內人員依文康活動原則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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