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 107 年 4 月 16 日桃女童娥字第 1070011 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7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止。 |
(二) | 申請地點: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 487 號)。 |
(三) | 頒授對象:以現任小小女童軍、幼女童軍、女童軍、蘭姐女童軍、資深女童軍、蕙質女童軍團長、副團長為主,其他團領導人亦得申請,但以有三項登記者為限。 |
三、 | 本案聯絡人:張曼萍小姐(0983-941789)、蘇雪卿小姐(0916-343432)。 |
四、 | 旨揭辦法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