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07 年 3 月 15 日全教總專字第 1070000076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每場次限 50 位名額,全程參與者每場次由主辦單位核予研習時數 2 小時,各研習場次時間及地點請參閱附件。 三、本案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相關活動諮詢請洽游喬琳承辦人員,電話: 02-25857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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