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 115 年 5 月 28 日屏大職推字第 1151500188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核定辦理,學分班課程有:「戶外教育」、「海洋教育」、「性別平等」及「適應體育」4 班次各 2 學分,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
| 三、 | 招生對象: |
| (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
| (二) |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 (三) |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
| 四、 |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網報名 https://www2.inservice.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