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3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40025924 號函辦理。 |
二、 | 學校教師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議題教學,於選用輔助教材協助教學時應注意原則如下: |
(一) |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暨普通高中課程綱要有關教材編選規定,各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整合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材,惟自編自選之教材應送交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
(二) | 任何輔助教材所選用之影(像、圖)片播放前應作完整的課程輔助說明,並顧及學生收視反映與心理輔導;或將部分可能引發爭議的畫面以剪輯等方式先行處理。 |
(三) | 選用輔助教材教學時,應考慮是否有助於學生思索與傳達真正的教學意涵,及能否引導學生朝向較正確的方向思考,建立保護自己、尊重異性,進而落實性別平等與生命教育之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