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務 項 目
服務注意事項
1.請學生自行依申請日期到校服務,本班不另外通知,每次申請以一學期為
限,本次服務期限為 106學年度第二學期(107/3/3〜107/6/30)。
2.從事服務活動時,請務必注意個人自身安全。
3.服務期間評核表現不佳,或無故缺席者,本班得中斷其服務申請。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