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 107 年度幹事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正取 1 名、擇優備取 1-2名,備取時間 3 個月。
二、職 系:一般行政
三、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四、職 稱:幹事(預估缺)
五、工作地: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雙福 12 號)
六、工作內容: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之一者且未曾受懲戒處分者。
(四)具 word 、 excel 、 power point 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五)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配。
八、聯絡方式及檢具文件:
(一)請於 106年12月 25 日(星期一)前備妥下列資料以親送或寄達本校人事室張主任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證件不齊者,以不符資格論(封面請註明【應徵幹事】):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cpes.tyc.edu.tw/#tab_news_r7D1ro6下載。 2、公務人員履歷表 (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末頁簡要自述請親自簽名) 。 3、最高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 、歷任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 6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另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証明)。 7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8、現職派令及其他證件影本等(例如:英檢證書、採購證照.殘障手冊…等,無則免附),上述證件請以 A4紙張影印(每件影印文件務必書寫「與正本相符」及親筆簽名),並依序裝訂成冊;(錄取與否均不退件,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相關資料),所附證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聯絡電話:( 03) 4902025-710 人事室張主任。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其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日期將於106 年 12月 27 日(星期三)下班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預訂甄選時間:106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8:30)。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1至 2 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五)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 107 年 1 月 10 日以後出缺),需俟原任人員離職後始確定錄取。
(六)錄取人員須俟商調及派代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若
遇未能完成商調情事,則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