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 月 16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60165993 號書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推廣繕打客家語拼音和用字,於 100 年公布「客家語拼音輸入法」,知字音即可打字,且可依個人使用腔調別(含客家語四縣、海陸、大埔、饒平、詔安、南四縣)之選擇。
三、今( 106 )年度為配合作業系統環境及提升輸入法功能,爰進行升及改版,符合適用於 WindowsXP 至 Windows10 的作業系統操作,並提供編輯使用者資料庫功能(可自行修改、擴充、匯出、匯入及提供插入符號與國際音標等功能),亦可使用者自行編輯插入符號表內容。
四、相關輸入法資訊請至終身教育司網站(終身教育司首頁→教育部語文成果單元→依語言別→客家語→客家語拼音輸入法(1.2.89 版).pdf ),歡迎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