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106 年 10 月 25 日中營謀總字第 1061025049 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日期: 106 年 11 月 23-24 日(星期四-五) 09 : 00-16 : 00 。 |
三、 | 活動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研習大樓演講廳(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 2 號) |
四、 | 旨揭資料包含簡章、議程表等各一式一份,亦將同步公告於該會網站。其報名方式採用網路報名,請至該會網站 http://www.chinesenpo.org.tw 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06.11.23-24 106 年度下半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報名。 |
五、 |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 120 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
(一) |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
(二) | 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
(三) | 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
(四) | 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
(五) | 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
(六) | 司法人員。 |
(七) | 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
六、 | 兩天全程參與研習者,將發予 12 小時研習證書,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
七、 | 全程參與之教師,請學校本權責予以公(差)假登記。 |
八、 | 該會今年度將暫停開辦臺中場次課程,不便處請見諒。 |
九、 | 如有未盡事項,請洽該會專案人員翁小姐,電話: 04-2481-17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