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0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110760 號函辦理。 |
二、 | 為維護學生居住(賃居)安全,請各校確依教育部 106 年 7 月 2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60107989 號函轉內政部 106 年 7 月 26 日內授消字第 1060823195 號函修正「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加強訪視學生校外賃居處所燃氣熱水器裝設情形,並賡續宣導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相關宣導影片及海報等資料,可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http ://http://www.nfa.gov.tw/防災知識/防災宣導下載/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