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1 學年度總量管制年級:一、二、四、五年級。
二、轉出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
(一) 辦理方式:
1、寒假上班期間家長得隨時申請辦理,惟為利學校掌握轉入缺額,惠請家長原則上於 112年 1 月 19日前提出申請辦理。
2、學生監護人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轉出後,完成校內轉出離校程序,持本校轉學證明書 3 日內向轉入學校申請轉入,學生確實轉入後結案。
(二) 需備文件:
1、完成異動之學生戶籍資料、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
2、倘監護人不克親自申辦,應檢具委託書及委託人、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向學校申請。
三、轉入作業流程與注意事項:
(一)管制年級(一、二、四、五年級)轉入生家長注意事項請詳讀附件說明。
(二)辦理方式:
1、公告缺額:本校將於112年 2月 1 日下午 4:00 後上網公告本年度寒假受理轉入缺額;實際缺額數於資格審查前一工作日(112年 2 月 3 日)再次公告更新。
2、學生報名轉入:請家長於112年2 月 3 日以前檢具學生全戶設籍資料與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向校方登記。
3、轉入資格審查:校內將於112年 2 月 6日依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進行轉入資格審查。
4、公告轉入名單:本校將於112年 2月 7 日上網公告本年度寒假各年級缺額、登記轉入人數、錄取與備取名單。
5、資格複查:倘對轉入名單有疑義,請家長於112年 2 月8 日前以書面申請向本校申請複查。
6、通知轉入學生辦理轉學手續:本校自112年 2 月9 日起,以電話通知方式通知家長;程序上請先向原校申請轉出,持原校轉學證明書再向本校報到轉入。
7、通知未錄取學生辦理轉介轉學手續:本校自112年 2 月 9日起,以電話通知方式通知家長;程序上請先向原校申請轉出,持原校轉學證明書向本校領取轉介單,轉入鄰近學校就讀。
四、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