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106 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實施計畫」,本藝文競賽辦理期程展延一案,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6 年 9 月 18 日府社婦字第 1060218715 號函暨本府 106 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競賽比賽項目共 4 項辦理期程詳細說明如下:
(一)性別平等創意標語設計、性別平等新詩創作、性別平等四格漫畫等 3 項目:收件截止日原訂 106 年 10 月 2 日展延至 106 年 10 月 31 日止。
(二)性別平等作文比賽:原訂於 106 年 9 月 20 日舉行,調整至 106 年 10 月 29 日辦理,報名時間併同展延至 106 年 10 月 13 日。
三、本計畫已提報「桃連區 12 年國教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項目積分採計」審查作業,俟審查通過,本獎狀得列入積分採計項目。
四、另為擴大參與並鼓勵指導教師之辛勞,參賽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依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辦理敘獎事宜。
五、若有疑問請聯絡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承辦人蔡美雯小姐,電話(03)3322101 分機 6436~6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