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 111 年 6 月 17 日桃教特字第 11100516791 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並激發教師教材編製及教具製作能力,鼓勵創新發展,並激勵學校推動融合教育,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實施計畫分為「教材教具輔具甄選」及「融合教育徵件計畫」,原定送件時間為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延後至 111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五),請貴校踴躍報名融合教育徵件計畫並鼓勵教師參加教材教具輔具甄選。 四、檢附旨揭修正後實施計畫(含送件格式)1 份。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