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因應全國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本局原訂於 110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9 日辦理「110 年度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暨輔導研習計畫」,延期至 110 年 8 月 17 日至 8 月 20 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22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00082837 號函暨本局 110 年 5 月 31 日桃教體字第 1100048499 號函(諒達)續辦。 |
二、 | 旨案係為協助學校長期推動環境教育之教職員符合申請資格,以鼓勵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透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提升學校環教推動人員之環境教育素養,以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
三、 | 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 110 年 8 月 17 日(星期二)至 8 月 20 日(星期五) 。 |
(二) | 辦理地點:桃園市觀音區草漯國小(桃園市觀音區新生路 1462 號)活動中心 1 樓階梯教室。 |
(三) | 研習人數:市內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共 90 人。 |
(四)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20 日逕至「桃園市教育 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倘之前已完成報名者,無須重新報名)。 |
四、 | 本研習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本案活動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範辦理,請參與人員配合進行 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控,倘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參與研習: |
(一) | 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 主健康管理及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等 4 類人員。 |
(二) | 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腹 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等。 |
六、 | 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研習時數 24 小時及研習證書。 |
七、 | 相關活動諮詢請洽草漯國小總務處林鴻德組長,電話: 03-4830160 分機 520 。 |
八、 | 檢附修正後研習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