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109 年 10 月 27 日桃家防字第 10900198871 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本市相關社福法規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防治及相關認知,強化對於家庭內或安置機構之身心障礙者、成人及兒少遭受不當對待、暴力事件之辨識能力與通報責任,建構健全之防治網絡,該中心爰規劃辦理本教育訓練。 |
三、 | 旨揭訓練訂於 109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假本市綜合會議廳 2 樓(桃園區縣府路 11 號)辦理,課程時間及參訓對象如下: |
(一) | 場次一: 9 時至 12 時,限本市警政人員、醫療人員以及社政人員(含安置機構社政人員)參訓。 |
(二) | 場次二: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限本市教育人員及保育人員參訓。 |
四、 | 本課程全面採網路報名,請逕至指定網址( https://lihi1.com/z3BtU )完成報名作業。 |
五、 | 旨揭教育訓練簡章已同步更新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
六、 | 檢陳旨揭教育訓練簡章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