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9 年 5 月 20 日南大視訓字第 1090007789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摘錄如下(詳見附件簡章): |
(一) | 訓練日期: 109 年 7 月 20 日至 109 年 8 月 21 日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
(三) | 參加對象: |
1、 | 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
2、 | 市立高中、國中、小學、幼稚園現職特殊教育代理教師。 |
3、 | 市立高中、國中、小學、幼稚園現職普通班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 |
4、 | 聽障服務人員,具兩年以上實務工作經驗。 |
5、 | 大專院校現職資源教室輔導員。 |
三、 | 倘欲報名者,請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分證影本、現職證明書、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及服務證明影本)於 109 年 6 月 17 日前將各項資料由學校函送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四、 | 旨揭學分班擇優錄取 20 名,錄取名單於 109 年 6 月 30 日於國立臺南大學網站公布。 |
五、 | 檢附學分班簡章、報名表各 1 份,亦可至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佈欄下載( http://www2.nutn.edu.tw/vhc/),相關資訊可洽詢專案聯絡人:吳尚諭、李柔瑩小姐,電話: 06-2133111 轉分機 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