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60053899 號函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2 日桃教資字第 1060039299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6 年 8 月 19 日(星期六)、 8 月 20 日(星期日)、 8 月 26 日(星期六)及 8 月 27 日(星期日),共計 4 日。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立迴龍國中小 4 樓視聽教室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 168 號)。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共計 15 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二)申請 106 年度國際交流經費補助計畫,且未參加過國際教育初階研習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五、報名方式:各學校參加人員請於 106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前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完成報名,以利人數確認。
六、證書核發:全程參加研習課程達 24 小時者,經教育部審核通過,發給個人證書乙張。